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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台海生食品生产的蛏鼻苯甲酸超标

2017年03月17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购分享  
           

   近期,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涉及2类食品12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中:水产制品74批次,不合格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5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东台市国贸千家惠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百盛店销售的标称东台市海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蛏鼻,苯甲酸检出值0.03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初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 
 
 
  小贴士: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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