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四丰园艺的酱制野味山梨酸钾超标3.93倍
2017年08月02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酒类、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蛋制品等4类食品563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肉制品不合格2批次,佳木斯四丰园艺的酱制野味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3.93倍。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天猫云龙山食品专营店在天猫(网站)商城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四丰园艺特禽养殖有限公司生产的酱制野味系列产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37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075 g/kg)高出3.93倍;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4.9,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高出3.9倍。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山梨酸及山梨酸钾是国际粮农组织和卫生组织推荐的食品防腐保鲜剂,广泛用于食品、饮料、化妆品等行业。虽然安全性高,但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物,还是会抑制骨骼生长,危害肾脏、肝脏健康。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熟肉制品中最大使用量为0.075g/kg,肉灌肠类中最大使用量为1.5g/kg。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也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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