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阳光湾畔百货的酸菜二氧化硫超标11倍
2017年10月27日 国家食药监总局 购分享
近期,广东省食药监局抽检了4类食品275批次样品, 不合格15批次,其中深圳市阳光湾畔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汕头市龙湖区家胜副食品厂生产的酸菜二氧化硫超标11倍。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深圳市阳光湾畔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龙湖区家胜副食品厂2017年7月26日生产、规格为250g/袋的酸菜(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22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g/kg)高出11.2倍。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会有残留,少量摄入对人体危害不大,但长期食用二氧化硫超标食品,有害健康。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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